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近日,阳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惩治违法与教育引导并举,依法办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筑起坚实法治防线,用“检察蓝”用心守护“生态绿”。
经查,涉案人员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的情况下,违反森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擅自砍伐林木,破坏森林资源和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植被损毁、水土保持能力下降等不良后果,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触碰生态保护的法律红线。
案件办理过程中,阳原县检察院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合力,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同步启动民事公益诉讼审查程序,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坚决让破坏生态者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的办案效果。
法院经审理,依法对涉案人员作出刑事判决,并判令其承担生态修复民事责任,通过补植复绿的方式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为确保生态修复不走过场、取得实效,阳原县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深入现场,对补植复绿工作开展全流程、闭环式专项监督。从苗木品种选择、种植密度规范,到栽植技术标准、后期养护责任,干警逐一核查、逐项把关,督促责任主体严格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落实各项要求,确保栽一棵、活一棵,植一片、绿一片,真正实现“谁破坏、谁修复”。
此次案件的办理,既是对滥伐林木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和惩戒,更是一堂面向社会公众的法治公开课。通过依法办案,传递“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鲜明导向,让群众深刻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必将承担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