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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尊重群众主体地位的客观需要。但有些单位却在接受监督的过程中满心不情愿。在公示内容上耍小聪明,在制定制度上做手脚,无不体现出对接受监督的抵触情绪。
究其原因,不外乎两种:一是心虚,对存在的问题心知肚明,却总想藏着掖着、捂着盖着。二是不习惯在约束和监督下工作,总感觉不自在、不自由。殊不知,“自在”容易演变为自作主张,“自由”容易转化成为所欲为,最终导致问题丛生、矛盾重重。监督是约束、是帮助,更是关爱。党员干部只有主动接受监督,方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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