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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
时间:2020-06-28 17:13: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阳原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负责阳原县检察工作,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三)负责对阳原县内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五)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办理核准追诉案件,依法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追诉。

(八)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十)组织对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进行研究;组织开展本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

(十二)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三)负责本院检务保障工作以及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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