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聘任听证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相关程序审定和公示,现决定聘任安方芳等20名人员为阳原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名单附后),任期三年,自2025年6月26日至2028年6月25日。
特此公告。
阳原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6月26日
阳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员名单
(按姓氏字母排序)
安方芳(女) 陈恺怡(女) 陈晓慧(女) 胡宇 胡晓楠(女) 李晓林(女) 李妍雯(女) 李著 李伟志 李涛 李永山 孙广旭 宋建惠(女) 王旭 闫丹(女) 闫金金(女) 赵洁(女) 张美艳(女)张涛 张丹丹(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