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第三巡察组提级交叉巡察组向阳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提级交叉巡察组组长李水同志向阳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董静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赵文锋在听取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分别向董静同志和阳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有关巡察情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东同志出席巡察反馈会议,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董静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具体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0日至7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提级交叉巡察组对阳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定位,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李水指出,2020年以来,阳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2021年在全市检察系统业绩考核中获得第三名,2022年考核中获得第二名,2023年4件案件获评全国、全省优秀典型案例。巡察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四大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履行职能职责方面有欠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基层党建较为薄弱等。
李水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扎实开展“争一流、当冠军”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检察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公平正义。要纵深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全力服务保障“首都两区”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二是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持党要管党,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洁风险管控。严格遵守财务工作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杜绝不规范支出。 三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坚持领导班子带头抓党建,以党建引领业务,以业务促进党建。严格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巡察整改落实。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要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制定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要坚持解决问题与规范工作、建章立制相结合,举一反三,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努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
王东强调,阳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要认真把握巡察整改要求,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方向抓整改。要把此次巡察作为提升班子成员党性修养、加强班子建设、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契机,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聚焦突出问题,抓好举一反三和整改落实;务必要梳理任务清单,明确责任抓整改。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要逐条对照,做好全面汇总、分类梳理、列出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深入剖析问题的成因及根源;务必要注重成果运用,对照目标抓整改。要注重整改成果的运用,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机制制度、堵塞漏洞,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董静表示,对市委第三巡察组提级交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落实、坚决整改。院党组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分析,科学谋划部署,聚焦重点问题,制定务实举措,注重标本兼治,明确整改目标、内容、责任和时限等,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使巡察整改工作成为推动检察工作的新动力。
市委提级交叉巡察组有关同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检察院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