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

首页  |  图片新闻  |  检察动态  |  举报须知  |  执法办案  |  队伍建设  |  检察文化  |  廉政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中国检察好故事|孩子,我们不会放弃你
时间:2017-06-15 16:52:00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编者按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更好汇聚团结奋进的强大法治正能量、传递检察好声音,检察日报社推出“中国检察好故事·砥砺奋进的五年”征集活动。活动开展以来,优秀故事作品不断涌现,本报现开设专栏予以报道,敬请关注。

  看完卷宗的最后一页,我长长地舒了口气,走到窗前,揉揉红红的眼睛,伸伸疲惫的腰身,看着窗外马路上一群孩子骑着自行车呼啸而过,青春飞扬。

  回头看看办公桌上厚厚的三本卷宗,心情非常沉重……

  这是一起涉嫌抢劫、故意杀人的案件,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叫子豪(化名),案发时刚满十四周岁。讯问笔录中那连续几个“不知道”引起了我的注意:

  “你妈妈呢?”

  “不知道,生下我就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

  “爸爸呢?”

  “不知道,只知道在县城里,不知道具体在哪儿。”

  “你知道爸爸的手机号码吗?”

  “不知道,只有一个很久之前的,现在打不通了。”

  “爷爷呢?”

  “不知道,只知道出去打工去了。”

  一个十四岁、本该与家人联系最密切的孩子,却生生被隔离在了生活的孤岛上,就是这份孤独、无助,让他最终离开了学校、远离了故土,选择到异地他乡谋生活;也正是这份孤独、无助,让他选择相信一个仅有数面之缘、玩得来的“爸爸的朋友”。

  对于一个十四岁孩子来说,这无疑是对生活最大的抗争和尝试,然而却因“所托非人”,让自己陷入了犯罪的泥潭。

  这个所谓“混得很好”的“爸爸的朋友”实际是个靠坑蒙拐骗混生活的人,不仅没有帮子豪找工作,还将子豪从老家带来的几百元钱挥霍干净。

  尽管如此,这个“爸爸的朋友”却是子豪唯一的依靠。因此,在“爸爸的朋友”邀约他去抢劫、恐吓他去杀人的时候,他无力拒绝。

  在审查案件中,我们一方面与公安机关沟通,补充社会调查报告;另一方面,在无法联系到子豪父亲的情况下,为他聘请了合适成年人。

  我们带着合适成年人到看守所提审子豪,当征询他对指定的合适成年人有无异议时,他面无表情地说:“随便。”

  得知他没有辩护律师而想给他指定法律援助时,他也只是淡淡地答了句:“好。”

  问其案发经过时,子豪的陈述平静无波;而当问及想不想见家人时,他犹豫了一下说:“我爸不会管我,我爷爷也没钱来看我。”

  在离开审讯室时,他轻轻地问了句:“检察官阿姨,我会被判死刑吗?”

  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本是一个懵懂少年,此刻脸上满满的全是对生活的绝望。作为从事未检工作的检察官,我们的责任是用心挽救每一个孩子,面对这样一个孤独、绝望的孩子,我们要点亮他生活的希望。

  回到单位后,我仔细审查了公安机关送来的社会调查报告,子豪从小就是一个胆小、内向、怕事的孩子。

  通过多方努力,我们终于和子豪的爷爷取得了联系,并为爷爷筹措了路费,安排爷爷和子豪在看守所进行了会见。

  爷爷说:“孩子,你要好好改造,我在家等你,等你回家。”

  “在家等你”四个字瞬间让子豪红了眼眶。“爷爷,你放心,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回家孝敬您。”

  虽然,爷爷的到来给子豪带来了温暖,但是,担忧、害怕、绝望这些情绪仍重重地压在他身上。

  鉴于子豪的性格及精神状况,我利用自己心理咨询师的优势和看守所的干警一起制定心理辅导计划,帮助他战胜自己的心魔,鼓励他积极改造,积极生活。同时,我们还自费买了法律书籍给他送去。

  在开庭的那天,我见到了子豪。

  他说,是检察官阿姨给了他新的生命。他会坦然面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好好改造,将来出去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看着子豪,欣慰地笑了。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门市检察院)

举报须知   >>
·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途径
·信访规定
执法办案   >>
·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
·第四十九批指导性案例
·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
·第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第四十五批指导性案例
·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
·第四十三批指导性案例
队伍建设   >>
·最高检党组会研究部署进...
·最高检:科学研判检察业...
·最高检:一体推进“不敢...
·最高检:为党的法治事业...
·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
·最高检:三个“一体抓”...
·最高检:永葆自我革命精...
·最高检印发相对薄弱基层...

  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阳原县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