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半年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尽快补齐民事检察发力不足的短板弱项,阳原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民事检察监督告知制度,采取具体措施以增强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针对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通过当事人主动申请从而启动民事检察监督的案件比例不高的实际问题,阳原县院与县法院积极沟通,联签了《关于民事检察监督告知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由县法院在立案时第一时间向案件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发放民事检察制度告知书,让当事人了解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渠道和方式。同时法院将告知书具体内容在立案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引导当事人了解具体维权渠道,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将告知制度形成辐射效应,阳原县院还制作了《民事检察制度告知书》宣传册,连续多日深入县城泥河湾广场及各乡镇进行专项法治宣传。
目前阳原县院已办理两起涉虚假诉讼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因民事检察监督告知制度的实施,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