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

首页  |  图片新闻  |  检察动态  |  举报须知  |  执法办案  |  队伍建设  |  检察文化  |  廉政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阳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讨论会 认真学习贯彻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办公室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时间:2022-05-23 20:23: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19日下午,阳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讨论会,专题对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行深入学习和讨论。 

  学习过程中,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立足党和国家事业、检察事业发展全局,从思想认识、工作理念、能动履职和队伍建设四个方面,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进行了细致部署,一定会学习好、贯彻好,并以此次学习讨论为契机,推动办公室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习结束后,办公室全体成员结合自己岗位职责和分工,切实联系自身实际,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和下一步工作谈认识、讲体会,共同分析办公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存在的新问题,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谋划。 

  主管副检察长吉世宝表示,此次全国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会议首次开至全国四级检察院,全国四级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全部参会,这些充分体现了最高检党组对办公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办公室人员的关心关爱、理解和支持。张军检察长的讲话站位高,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长期予以学习和贯彻,并用精神指导具体工作实践。 

  最后吉世宝要求,一是要把讲政治、顾大局放在首位。要把“身在兵位,胸为帅谋”落实到位,始终站在全县大局的高度统筹谋划办公室工作和全院检察事业;二是主动作为,加强组织和协调能力建设。办公室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克服消极思想,主动作为、抓具体工作落实;三是强化管理,严格监督。持续深化办公室工作人员纪律作风建设,具体工作定岗定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逐项分解落实,每月考核、年终考评的工作方案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分工任务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举报须知   >>
·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途径
·信访规定
执法办案   >>
·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
·第四十九批指导性案例
·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
·第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第四十五批指导性案例
·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
·第四十三批指导性案例
队伍建设   >>
·最高检党组会研究部署进...
·最高检:科学研判检察业...
·最高检:一体推进“不敢...
·最高检:为党的法治事业...
·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
·最高检:三个“一体抓”...
·最高检:永葆自我革命精...
·最高检印发相对薄弱基层...

  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阳原县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